展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种技术与产业相结合的进步,政府需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去牵头和推动这种进步。
作为政府的实际措施导向,一些计算机应用开展较好的企业和有关专家提出:政府在审批企业资质、进行重大工程招标时,应该明确指出对企业信息化的要求。具体做法可以是,首先确定企业信息化等级标准,对企业信息化等级进行认证。然后,在企业资质标准以及招标条件中就可以规定对企业信息化等级的要求。目前在建设领域,企业往往单纯依靠低报价来取得工程,但实际上由于管理跟不上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在项目招标中规定对企业信息化等级的要求是解决这种问题的一条捷径。
第三,应该加强产学研官的结合。无论从信息化系统开发,还是从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来看,这四方面各有强项和弱项。例如,从系统的开发来看,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的强项在于提出设想和开发原型系统,而软件企业或企业的信息部门的强项在于开发软件产品,政府部门的强项则在于协调各方进而形成有关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部门要想推进信息化工作,有必要将产学研结合起来;作为企业,要想推进信息化工作,也不应该只是利用内部资源或只是找到软件开发商,而应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合利用其他方面的优势。
第四,应该增加投入。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和发展其他事业一样,不能离开必要的投入。在这里,首先需要政府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应该用于解决一些公共性的问题,例如关键技术攻关、相关标准开发等。企业的投入则用于解决企业本身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究竟投入多少为适度?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发达国家大企业信息化投入占总资产约8%~10%.据有关部门对我国300家大企业的统计,目前,我国大企业信息化投入仅占总资产的0.3%.可以看到,差距还是很大。但令人鼓舞的是,在建设领域,有的大企业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大,例如中建三局在“九五”期间总共投入了2470万元人民币,并在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明显的效益。
总之,实现建设领域信息化是建设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实现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扎扎实实地去做,并努力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应用和实施经验,努力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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