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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度实施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房地产E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 16:02:54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方法和制度,以属尽责守,有效地落实质监职能,圆满完成政府委托的任务。

  (1)把住重点环节关。质监的重点在结构,对每一工程应有监督计划确定具体的控制点,把好关键环节,尤其在结构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切实监督验收的程序是否正确,验收结论的依据是否真实。

  (2)随机检查应是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应召式验查,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以正常施工的真实的质量状态受检。

  (3)强化处罚力度。没有处罚,就没有监督。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制约和规范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从而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在处罚基础上才能建立有效的监督,达到监督整个工程全过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4)质量监督机构应提高自身素质。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监职能相适应的权威,此外质量监督机构也还应完善质监手段,增加检测仪器、提高质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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