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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如何走出组织模式是小而专,还是大而全?
作者:赵春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4 17:32:02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对多业务类型的大型设计院,矩阵制组织结构是无效的--就像专业所模式一样,生产管理能力仍然会远远低于各专业的专业生产能力,最终还是不能有效提高实际生产能力。因此,对于多业务类型的大型设计院,必须在矩阵制组织结构基础上,构造出具有生产管理功能和经营功能的类业务管理单元,构设出超矩阵组织结构。再次,必须建立、完善各项项目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业绩考评制度,保证项目管理业务运行方式在超矩阵组织结构内准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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